作者:陶希东(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走向纵深,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得到蓬勃发展和深度应用,人类社会发展进入数字时代,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发挥数字经济优势,以经济、社会、治理为重点,全方位推动数字化转型,是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数字化转型是一项多领域、多主体、多环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从战略高度出发,采用新的文化、过程、结构和策略,处理好相关重大关系,以顺利推进这一战略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处理好技术和人的关系,确立以人为中心的数字化转型价值目标。 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技术和人的关系,确立以人为中心的价值追求,是数字化转型取得成功的根本遵循。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治理和生活领域,在推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要始终将人放在中心位置,借助现代数字技术产出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为公民和社会创造更大的公共价值。例如,在智慧城市建设中,不能把所有城市问题的解决依托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技术上,而应该遵循城市社会的复杂性特点及其内在运行规律和逻辑,以友善的技术更友好、更公平地满足人们的需求、解决城市的问题。要全面防治新技术带来的数字鸿沟社会不平等和信息裸奔,加快构筑数字化包容性社会,让人民能够真正在数字化社会中提升幸福感,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
二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数字化转型合作伙伴格局。 数字化转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重大举措,也是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重大集体行动。政府除了发挥顶层设计、政策引导、规划布局、标注制定、数字监管等作用外,还应有效动员和激发市场、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推进经济、生活、治理整体转型。各级政府要聚焦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字核心技术攻关、数字应用场景打造等突破口和发力点,积极搭建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参与数字化转型的揭榜挂帅机制,为不同实力、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创造条件,形成由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区域数字化转型工作新格局。
三是处理好存量产业/设施和增量新产业/新基建之间的关系,形成覆盖全行业、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新兴数字经济体系。 一方面,对存量性基础设施和传统产业,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以产品和服务数字化、智能化为导向,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生产、运营、管理和营销等环节的应用,发挥数字技术的赋能引领作用,提升企业和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充分激发传统产业的新活力。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和数字化转型更需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助力和各类在线新经济的带动示范,因此在加大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的同时,要高度重视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基建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数字工厂、数字文娱、在线直播、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新业态、新消费、新服务发展,培育新动能,推动经济结构向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型经济转变。
四是处理好技术硬标准和制度软规则之间的关系,形成更好适应社会复杂性、不确定性以及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整体性数字化解决方案。 数字治理是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内容之一,对全面重塑数字社会的治理规则和机制,推动全社会的数据互通、数字化的全面协同与跨部门的流程再造,形成用数据说话数字赋能的精细化、现代化治理格局意义重大。这就要求我们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一方面要高度重视数据要素的所有权、使用权、监管权以及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等方面执行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确保各类数据资源的合法安全使用。另一方面,要适应当今社会的不确定性趋势及其对综合治理的强烈需求,着力完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政府部门间、区域间、政府企业间等)数据开放、数据共享、平台共建(城市大脑、城市大数据交易中心、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数字孪生等)等协同共治的软规划体系,完善数据治理的共同行动规则体系。依法消除各类数据孤岛,形成有利于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跨专业、跨领域深度融合与互通共享的有效保障机制,让数字治理为政府赋能,为市场增效,为社会赋权,围绕高效办理一件事高效处置一件事高效协同预防重大风险等关键领域,形成与当今具有高度复杂性、不确定性特点的社会相适应的综合性解决方案,促进政府内外部机能之间的化学融合,实现整体性政府建设,破解市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痛点难点。
(来源:光明网)